水表的检验、水质的标准、维护供水设施的措施……据悉,近日广东佛山市公共事业管理局对原《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》进行了修订,即日起征集市民意见。
据广东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原《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》于1998年施行,其中有很多供水企业责任问题没有进一步细化。新修订的《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》中包括供水水源、供水规划与建设、供水水质管理、供水用水管理、供水用水设施维护、节约用水、安全与应急管理、法律责任等内容,进一步明确了供水行政部门以及供水企业的责任问题,并对企业、居民用水做了详细规定。此规定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后,将于2009年1月1日施行。




